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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与金融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2016年05月24日 09:36  点击:[]


各位老师:

     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已经开始,现对课程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试安排

    1. 院内选修课程考试时间:十六周前结课的专业主干模块选修课程和专业模块选修课程由教务办与任课教师协商安排考试,第十六周后(含第十六周)结课的专业主干模块选修课程和专业模块选修课程,由院教务办统一安排在第十六周和第十七周进行考试。

    2. 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在第十六周及十六周后结课的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课程,由学院统一安排在第十七周-第十八周进行考试。

    二.考试形式:所有课程原则上要求闭卷考试,个别课程确需采用其它形式考试,必须由主讲老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监考老师的选派:由系秘书选派监考老师,要求:1.监考老师必须选派本学院的教师,特别要求不得找学生或其他人员代监考。2.监考小教室不少于两名监考老师,大教室不少于三名监考老师,特殊情况例外。

    四.关于命题和阅卷: 同一年级、不同专业开设的专业主干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必须由教研室统一命A\B两套试题;院内专业主干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命一套试题。试题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且提前一周在教务处系统提交命题申请,并将试题送达(医学校区办公楼一层)秦华老师处办理印题事宜。院内开设的专业主干必修课程要求流水阅卷。

    五.关于监考:

    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主监考将试题分发到各个考场,副监考老师应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安排座位并写在黑板上、宣读考试纪律、检查学生证件、督促学生将书包、文具盒、眼镜盒等物品集中存放等。监考老师按学院要求配戴监考牌,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六.关于成绩: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完成网上传送成绩工作,所开课程考试成绩单一式两份,经任课教师签名后,一份用于装订试卷、另一份与考试结束一周内交院本科教务办存档;我院给外学院所开课程考试成绩单一式三份,经任课教师签名后,一份用于装订试卷,另两份交本科教务办。

    七.关于试卷装订:试卷应按照学院要求进行装订。试卷按照学生成绩单的顺序排列,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西安交通大学考试试卷及成绩”的封面和封底,在封面的背面指定位置粘贴该门课程的“西安交通大学考场记录表”及“西安交通大学课程学生成绩单”,同时将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直方图、违纪记录表、试题等按照要求一并装订,装订时一定注意成绩单上的学生人数与试卷份数相符。

   八.关于监考材料领取:打印试题所需填写的《西安交通大学试题审批登记表》及试题袋在本院教务办领取;考试所需的《西安交通大学监考老师守则》、《西安交通大学考场规则》、《西安交通大学考场记录表》、《西安交通大学试场违纪记录单》等,在学校教务处秦华老师处领取;试题分析表请各位老师在教务处主页的教师服务栏目下载。

(附注:《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考核办法》、《经济与金融学院本科考试命题管理规定》、《经济与金融学院阅卷工作实施细则》、《经济与金融学院试卷装订细则》等文件在学院网页科技动态和本科教务栏目中下载。

附: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所开必修课程

金融31、32

国际金融学(已考)

公司金融

中央银行学

经济31

制度经济学

中级宏观经济学

国贸31

国际贸易业务(已考)

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

国际市场营销

贸易31

现代物流管理

期货理论与实务(已考)

连锁经营与管理

价格理论与实务

电商31

网络经济学

电子商务物流

金信工31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国际金融学(已考)

金融市场学

中央银行学

财政31

政府预算与预算会计

税收筹划与税务代理

公债学

统计31

多元统计分析

国民经济统计学

14级

统计学

宏观经济学(已考)

管理信息系统

经济与金融学院本科教务办

注:以上所列是学院本学期所开的必修课程,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所开选修课程由老师和学院教务办协商安排考试时间,并由教务办统一安排考试教室。

本科教务办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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