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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本科生请假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2024-04-03 点击: 分享到:


经济与金融学院本科生请假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1.请假三天以内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签署意见;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需辅导员、班主任共同签署意见,另给学院教务办备案一份;请假一周以上者,需辅导员、班主任、书院院务主任(副主任)、学院教学副院长共同签署意见,另给学院教务办备案一份,超过一个月的还需给教务处备案。

2.请三天以上病假者,必须附校医院诊断证明或经校医院认定的诊断证明。请病假时间累计超过该学期三分之一者,应该办理休学手续。

3.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不得事后补假。请假缺课超过所学课程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4.请假单签署后交给任课教师,并说明请假的课程次数,教师在考勤系统上进行记录。


附件1:本科生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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