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资源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教学资源 - 正文

经济与金融学院参加交流项目学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点击: 分享到:


1.交流生应按对方学校交流学期的教学计划及学分要求,结合个人培养方案,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修读计划表(附件一)及经济与金融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校外课程信息表(附件二),学院审核确认是否可以进行学分认定。

2.交流生学习结束后应按时返校。返校后两周内携带交流成绩单原件至本科教务办公室进行学分认定,过期不再办理。学院不予认定的课程及学分,学生应通过补修获取相应课程的学分。

3.请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申请学籍异动,选择保留学籍;去内地其他高校交流,原因选择境内跨校交流;去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校交流选择境外跨校交流。在外校交流期间请勿选择我校课程,否则按0分计并将记录在个人成绩单上。

4.离校前需办理好书院和学校要求的其他各项审批手续,在外交流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参与任何与学业无关的政治活动。


注: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需提前至少15天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并将附件一附件二纸质版交至本科教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2663675

咨询邮箱:1410859982@qq.com

经济与金融学院 本科教务办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修读计划表

经济与金融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校外课程信息表

学校首页 数据库 建行金融科技菁英班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