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西交研〔2019〕151号)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一流大学人才选拔机制,落实硕博贯通培养,保证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结合经金学院博士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参加资格考核的研究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资格考核的研二硕士生须完成硕博贯通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且学业课程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并具有强烈科研意愿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4、凡在读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因为学术诚信或个人品德方面的严重问题等原因,经学院审查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得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
5、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资格考核必须修完硕博贯通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
6、按照学校要求资格考核应在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二学年内完成,第三学期完成考核的研究生在春季入学,第四学期完成考核的研究生在秋季入学。
二、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1日
报名网址:https://yzbm.xjtu.edu.cn(报名时间开始后方可注册报名),请使用谷歌或IE10及以上浏览器登陆报名系统报考。
三、选优分流
通过博士资格考核进入博士阶段学习者,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按博士培养,中期考核未通过且满足相关要求者可退回按硕士培养;未通过博士资格考核或审核的,直接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
四、申请考核程序
资格考核时间及地点由申请人所在学科(专业)系负责确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考核的学生。资格考核内容包括材料评议、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三个基本环节,总成绩由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材料评议:材料评议的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材料评议主要审查研究生的贯通培养课程成绩、科研进展及成果等。拟申请者在研招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网上报名后,并向拟报学院提交报名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逾期未交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拟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应包含:
(1)网上报名登记卡(网上报名后提交双面打印);
(2)《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
(3) 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参与项目类型、数量及参与程度等相关材料;
(4) 攻博科研计划。主要包括研究方向的学术价值、水平及可行性等相关材料;
(5) 外语水平。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证书复印件;
(6) 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及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 社会实践及个人荣誉等。参加各类社团、竞赛、公益等活动及个人获奖等相关材料;
(8)文献研究综述5000字。
(9)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创新港涵英楼8005办公室李老师处打印、盖章)
通过材料评议的研究生方能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环节。
2、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重点考查研究生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查学生是否已经确立了明确的研究问题、并具有相应的充分阅读基础。
专业考核成绩=专业学位课平均成绩*60%+文献研究综述*40%
专业学位课平均成绩=∑(专业学位课成绩*课程学分)/∑(专业学位课学分)
文献研究综述的成绩按百分制由拟录取导师评分。
3、综合面试
面试环节主要考查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适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要求;重点考查研究生的科研潜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包括外语)表达和运用能力等综合素质。
各系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面试,面试时间约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约10分钟,专家提问约1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由学院资格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院主管研究生的副书记具体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取消资格。
5、考核结果:学院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公示,最终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审批。录取人数按照学校规定,每位具备招生资格且获得招生名额的导师当年一般可录取1人。
由各系主任负责组织资格考核小组并根据每位研究生的材料评议、学位课成绩、面试成绩给出考核总成绩和资格考核评价意见,分别填入《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资格考核面试记录表及面试评分表。经考核小组审核签字后,请各系于11月30日之前将考核后的所有材料报院研究生教务。
五、考核时间
1、个人申请及提交材料:11月22日9:00-12:00向学院雁塔校区114办公室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查验各类证书原件,收取材料复印件),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相关材料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2、面试时间:由申请人所在学科(专业)系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通知材料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各系应安排 7 名学科点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小组,对各专业申请人进行考核。各系将考核小组名单及时间地点于11月25日之前报院研究生教务。
3、面试地点及要求:请各系按照学校及学院博士资格考核具体通知要求由各系组织安排并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核。
六、录取
根据申请者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部、中心)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满足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均可申请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资格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参加考核。报名系统将依据“硕士阶段为贯通培养且按原计划贯通的申请人,须完成现培养方案课程;硕士阶段为非贯通培养,拟转入贯通培养的申请人,须完成目标贯通培养方案课程(不含博士阶段思政课);硕士阶段为非贯通培养,拟转入非贯通培养的申请人,须完成原培养方案课程”的原则校验申请者培养计划完成状态。
2、学校根据科研平台建设、教学计划安排和住宿资源情况,在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统筹确定研究生新生学习校区并做好相应住宿安排,博士生在校住宿最长期限不超过6学年。如博士生阶段校区发生变化,申请人须在入学前办理退宿手续,入学后重新安排住宿;如博士生阶段校区未变化,申请人可在现宿舍住宿至2026年6月底,或根据学校规划在本学院博士生住宿区域重新安排宿舍。博士生阶段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上级文件及住宿条件确定,具体以当年度学校财务处公布的标准执行。如有问题请咨询研工部罗老师,联系电话029-88965872。
3、申请者如存在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5、联系电话:029-82656906、029-88966906
监督电话:029-82656641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4年11月8日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