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硕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0918号)文件要求,我院现开始对2023级(含以前未参加的各年级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学科考核小组成员: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以专业为单位,由专业所在系组织实施。
硕士研究生专业所在系聘请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校中期考核有关文件规定,对硕士生进行综合评定。
二、 主要考核内容及学生参加中期考核提交的材料
1、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及硕士学术讲座记录单。
2、 经导师评语后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
3、 经专家评审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科学依据、主要研究生的内容和方案、研究生计划及预期进展论文选题的先进性、可行性及创新性等。选题报告会由导师组织3-5名副高以上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三种情况:通过、修改后通过、 不通过。
注:硕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及论文选题报告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办资料中下载。相关文件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三、 硕士生中期考核程序
1、硕士生在入学的第三学期参加院系组织的中期考核。
2、硕士研究生将中期考核相关材料交各自导师进行评审。
3、导师将评审后的硕士生中期考核材料报给硕士研究生所在系。由各系组织专家根据硕士生提交的中期考核材料及硕士生论文选题进展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情况做进一步评定。各专家小组组长根据各专家评定情况填写硕士生中期进展报告结果。考核结果分三种情况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硕士生总人数的10%,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将被确定为质量跟踪对象。
4、各系将各专业硕士生中期考核专家小组评定结果及学生材料汇总后报院研究生教务。
5、院硕士生中期考核委员会根据导师及专家小组评定意见汇总后做综合评定,并将最终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四、硕士生中期考核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硕士生向导师提交材料时间:11月15日之前
2、第二阶段:导师对各自学生的中期进展报告及论文选题报告进行评定后,将考核情况及学生材料于11月23日之前报各专业硕士生所在系。各系组织各专业硕士考核专家小组于11月28日之前对中期考核的硕士生进行进一步评定。
3、第三阶段:各系将各专业汇总后的硕士生考评结果及学生材料于11月30日之前报院考核小组。院考核小组对中期考核的硕士生做最后审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硕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关系到每个学生奖助金的调整,请各系认真组织评审,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顺利进行。中期考核期间研究生院及学院将按照各系安排进行抽查。
各系请将中期考核专家小组名单、考核时间、考核地点于11月25日之前报院研究生教务办并及时通知考核学生。
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办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