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金融学院长学制转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西交研[2013]27号)和《关于实施长学制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试行)》西交研〔2014〕50号的精神,制定经济与金融学院实施细则。
一、申请人员及必备条件
1.到期需参加资格考核的在读长学制硕士研究生;
2.非长学制学术型硕士生,在读期间成绩优秀,亦可申请攻博;
3.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业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4.在读期间受过处分,或因为学术诚信及个人品德问题,经学院审查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得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
5.有在C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者,可优先转博;
二、申请程序
1、长学制硕士研究生资格考核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进行,通过者在第四学期进入博士论文阶段。第一次资格考核未通过者,须在第四学期重新进行资格考核,仍未通过者在第五学期转为硕士生培养,其享受的一等奖学金自动转为二等奖学金。未经博士资格考核的长学制研究生不得提前申请转为硕士生培养。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考核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进行。
3、所有拟申请者向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审核表》;
(2)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记录表;
(2)硕士课程成绩单;
(3)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4)所申请学科(专业)科技发展的综述性报告;
以上所交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教务人员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主管院长审查,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三、考核办法
资格考核由申请人所在专业负责,重点考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考核分数比为:学位课成绩30%+文献研究综述30%+面试40%
1、文献研究综述(不少于5000字);
2、综合面试:由学科点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面试,面试时间3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3、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公示,最终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审批,录取人数按照学校规定,每位导师当年可录取一人。
四、其他事项
如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当次资格考核者,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经主管院长同意,在学院备案。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4年10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