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与激励办法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衡量一个学科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特别是实现“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零的突破,提升我院研究生培养的水平,增强博士研究生导师的责任感,调动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学术研究活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着学院、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三方共同努力的原则,学院每年分别从中期考核表现突出的博士研究生中以及从即将毕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中选拔1-2两名,作为“百优”的培养对象。
第二条 对于所选拔的博士生,学院从以下层面予以重点培养:
1) 支持指导教师对博士生进行重点指导,并充分发挥课题组的团队协作功能;
2) 派遣博士生赴国外名校学习,提供更多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机会;
3) 鼓励即将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跨学科进入博士后流动站;
4) 攻读博士期间在《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论文或在院定权威期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论文的博士的学位论文推荐参评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比。
第三条 对于所选拔的博士生及其指导教师,学院从以下方面给予其鼓励:
1) 优先考虑博士生享受一等奖助金;
2) 优先考虑博士生申报“博士新人奖”;
3) 设立特别奖励基金,资助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4) 优先考虑博士生留校工作;
5) 对于获得“校级”、“省级”、“全国百优提名”、“全国百优”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在学校奖励和学院单项业绩奖励的基础上,学院分别再奖励其壹万元、贰万元、、叄万元,陆万元。
第四条 本办法由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14年 5月 5日起执行。
经济与金融学院
二〇一四年 五月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