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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有关事项的安排通知

2014年11月28日 15:43  点击:[]


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有关事项的安排通知

2014年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有序进行,学院特制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2014年学院分委员会会议日期初定为66

1、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应于515前交至各专业系秘书处,然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将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按照《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的决定》执行,同时将论文文字重复比超过10%——15%的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布;论文文字重复比在30%以上(含30%)的学位论文,需修改半年以后才能再次提出学位申请。

2MBA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应于525前交至MBA管理老师处,然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对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按照《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的决定》执行。

3、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在申请学位时直接上传至学院所公布邮箱,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员随时对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二、学位申请人员资格审定及学位材料的收集

1、各专业教学秘书负责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人员材料收集与检查工作,并要求于65前向学院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学位申请人员申请材料待学位公报公示后交校档案馆归档; MBA管理老师负责MBA研究生学位申请人员材料收集与检查工作,于65前向学院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待学位公报公示后将材料交档案馆归档;学院研究生教务负责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人员材料收集与检查工作,待学位公报公示后将材料交档案馆归档。

2、学院研究生教务负责落实院学位分委员会会场及参会人员,向委员提交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材料并做会议说明;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记录及表决结果报校学位委员会;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所有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证书,并及时发放。

3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可安排在52061之间进行。未进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者,不得申请学位,不予上学院学位委员会表决。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以前工作有矛盾者,以本文件为准。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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