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已经启动。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有序进行,经征求各专业及相关人员意见,学院特制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具体细则如下:
一、2016年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的会议日期已定,硕士研究生上六月的学位会议日期初定为6月2日。具体请见学院网页已公布的信息。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时间节点安排:
1、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必须依次完成“开题-预答辩-重复率检测-匿名盲审-答辩审批-正式答辩”等环节的工作。开题、预答辩原则上由各系(或相关专业)统一组织,重复率检测、匿名盲审、答辩审批环节由学院进行后方可正式答辩。
2、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按照导师负责制原则,应于4月10日前完成开题及预答辩工作。已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应于4月25日前以班为单位交至研究生教务办,然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合格者。各班于5月5日之前上交定稿打印好的论文,5月5日、6日由学院组织匿名盲审并负责审批答辩。检测结果执行《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的决定》,同时将论文文字重复比超过10%的学生在学院通报批评,责令修改;论文文字重复比在25%以上(含25%)的学位论文,需修改半年以后才能再次提出学位申请。
3、MBA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应于4月25日前交至MBA管理老师处,然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对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按照《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的决定》执行。
4、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员对其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按照《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的决定》执行。
三、学位申请人员资格审定、答辩时间及学位材料的收集
1、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可安排在5月12日至5月22日之间进行。未进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者,不得申请学位,不得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表决。
2、各专业教学秘书负责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人员材料收集与检查工作,并要求于5月25日前向学院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学位申请人员申请材料待学位公报公示后交校档案馆归档; MBA管理老师负责MBA研究生学位申请人员材料收集与检查工作,于5月25日前向学院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待学位公报公示后将材料交档案馆归档;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负责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收集与检查工作,待学位公报公示后将材料交档案馆归档。
3、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负责落实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及通知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材料并做会议说明;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记录及表决结果报校学位委员会;核对学位申请人员信息及学位公报信息;办理本次所有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证书。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以前工作有矛盾者,以本文件为准。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