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金融学院
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整合各类教学改革成果,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技术的力度,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大力提倡和促进学生主动、自主学习,改革阻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不合理机制与制度,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
第一条、建设的主要内容
1.师资队伍。
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
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教学内容新颖、信息量大,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的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要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
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合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4.教材。
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可以由主讲教师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5.实践教学。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课程,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第二条、申报
1.申报条件
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已在院内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的授课经验。有关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上校园网。为主讲教师在网上提供不少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2.申报步骤
精品课程由课程小组申请,院教学委员会审查、通过,课程小组填写表格,学院统一上报学校。
第三条、运行管理
1.课程上网
有关高等学校和主讲教师必须保证“云南省精品课程”在网上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确因技术原因需要中断的,须在云南省教育厅高教处网址中注明原因。所在学校和课程人员应及时排除问题,尽快恢复上网课程的正常运行。
2.年度检查
精品课程每年检查一次。院级的检查工作院教学委员会进行。 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停止经费支持,但保留其一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学院继续经费支持。校级和省级的分别根据学校和省上要求进行。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0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