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金融学院
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主要载体,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是教学改革成果的结晶。高水平的素质教育必须有高质量的教材作保证。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材选用审批制度,确保高水平优秀教材进入课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的选用
1.各门课程教材的选用应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来确定。
2.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必须由该课程教学小组或任课教师提出,经系、院领导审定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核定;其它课程教材由该课程教学小组或任课教师本人提出,系审定,院主管领导审定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3.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套)教材。教材选用后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版本,以利积累教学经验。如有特殊需要,需由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或选用说明,经系、院领导审定签署意见,教务处核定后方可选用。
4.教材的使用应优先选用国家指定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的优秀教材、校规划立项教材以及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应尽量使用近3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
5.选用教材时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禁用科技书、专著等一些不适合做教材的书籍作为教材使用,以减轻学生的负担。
6.使用国外教材必须是原版或授权的国内版教材。鼓励教师选用外文优秀原版教材、高水平的多媒体电子教材或网络课件。
7.专业课教材一般情况下不可使用自编讲义,对于确属无合适教材的讲座性质课程,可采用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自编讲义。
8.学院教学委员会有权随时检查各院选用教材情况,对违反本制度者可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二、教材的预订
1.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教材供应中心负责制定全校本、专科及研究生的教材使用计划,根据教学执行计划每年向各院系办理两次预订手续。教材供应中心以优惠价格向学生供应教材。
2.各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教材选用规定,认真填写“教学用书预订单”、“使用教材申请表”,注明教材的名称、版本、作者、出版社和用量,经院系领导审核和教务处批准后,汇总报教材供应中心,统一由教材供应中心订购。教师个人不得私订教材以及直接向学生出售教材。
3.外购教材计划报出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者,应及时向教材供应中心领取变更申请表,并经系、院、教务处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变更计划。
4.预订教材的品种、数量力求准确。凡已办理预订手续且已购入的教材,必须按计划使用。
5.与教材配套使用的教师参考用书,一般不在征订范围内。确因需要,可经系、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教材供应中心负责购买。
6.各系在外聘授课教师时,应要求受聘教师按照计划使用预订教材备课,组织教学,不得另行使用其它教材。
7.因教学计划或招生人数变动等原因,需要临时变更、增补外购教材,须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批准,由教材供应中心补办订购计划并负责订购。
8.教材供应中心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将教材到位情况及时汇总并报送学校教务处。学院有权对教材供应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讲义印刷
1、各系应在每学期预订的同时填报下学期本校自编讲义的印刷计划,经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核同意后交教材供应中心,由教材供应中心审核汇总后通知印刷厂。
2、自编讲义付印前各系应指定专人审查,并填写《印刷教材审批表》,经系主任和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核同意后,到教材供应中心换开《教材送印单》,经教材供应中心核准后送印刷厂印刷。
3、自编讲义书稿,统一用《西安交通大学稿纸》抄写,要求字体端正,图、表清晰,一次交稿。书稿字数每学时3000~4000字为宜(稿面字数)。印刷数量最多供1~2届学生使用。
4、为了提高讲义的印刷质量和装帧质量,打字胶印的讲义采用统一封面,封面上要印上书名、作者姓名(多名作者的印上主编姓名)、校名和作者所在的院名、印刷年月。作者对打字稿要认真校对,并在讲义的末页上打上校对人的姓名,以示负责。讲义底稿由作者负责保管,待下次再版胶印。底稿丢失要重新打字的,经费由学院支付。
5、按印刷厂规定,打字胶印讲义必须提前2—3个月交稿。
四、教材的使用
1.凡已进入课堂的教材,任课教师必须积极地引导学生使用好教材。对教材中出现的错误之处,授课教师有义务向学生指出,以正确引导学生使用教材。
2.所发教材中如果存在内容过时、陈旧或者错误的部分,教师应向学生说明。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07年3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