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基层教学组织(系)建设实施细则
(2016年11月24日)
一、 建系方案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西交教[2016]113号文件所给出的基层教学组织(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经济与金融学院建设应用经济学系和理论经济学系两个系,具体如下:
1、 应用经济学系
(1)系的组成:由原金融系、金融信息工程系、产业经济与贸易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财政系、统计系、电子商务系(共7个系)合并而成。考虑到历史原因和品牌价值,采用“系中系”的方式,在应用经济学系下继续保留该7个系的原始名称。
(2)系的建制
系主任:李倩(经济与金融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
系副主任:温军、赵春艳
系秘书:乔志林
2、 理论经济学系
(1) 系的组成:由原经济学系构成,继续沿用经济学系原教研室名称,设西方经济学教研室,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教研室两个教研室。
(2) 系的建制
系主任:张倩肖
副系主任:李春米
系秘书:刘航
二、 系的运行与管理
系是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的实体机构,是学院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
学院负责系的设置、管理、考核和撤销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学科平台课程的规划与建设;专业认证与评估指导;教务管理、教学实验室以及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开设校企合作“菁英班”;专业教育和个性化培养阶段的学生职业指导及学生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书院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系的主要职能:负责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落实,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教材建设;学业导师、班主任选聘;组织个性化模块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专业认证与评估的具体实施;组织新教师选聘、教师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评优等推荐工作;负责对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教师教学事故认定、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学生申诉等工作提出建议方案;组织师生开展日常教研、教改活动,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负责系内人员的考核;承办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岗位职责
系主任全面负责系的教育教学工作,担任系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主持教学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教学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根据需要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系副主任主要负责协助系主任管理和组织系的教育教学工作,主要包括协助系主任进行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计划落实,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教材建设;学业导师、班主任选聘;组织个性化模块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专业认证与评估的具体实施;组织新教师选聘、教师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评优等推荐工作;负责对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教师教学事故认定、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学生申诉等工作提出建议方案;组织师生开展日常教研、教改活动,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负责系内人员的考核;承办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秘书主要负责协助系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