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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7 点击: 分享到:
全校教职工:

    我校将在2014年开始全面实行陕西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目前已基本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的核对并送陕西省医保中心开始制做“医保卡”。为使广大教职工的医疗待遇得到充分保障,按照陕西省医保中心要求,请患有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具体病种可在学校下发的《陕西省省级医疗保险政策服务指南》手册中查阅)的教职工可在人力资源部网站的“资料下载(综合管理信息)”里自行下载填写《门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申请鉴定表》(请同时下载《样表》和《填表说明》),或者到学校离退休处、校医院防保科领取纸质表格填写。
     对于病种有不清楚之处请向校医院防保科咨询(电话:82668469)。
    请准备申报的教职工务必在11月20日前将《申请鉴定表》(粘贴1照片另附1张)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校医院防保科(校医院一层)。
    此项工作陕西省医保中心每年只受理一次,逾期未能交回材料者将无法获得慢性病的医保报销。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3.10.30
 
 
 
院办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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