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学院概览
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系所中心
学科框架
委员会
行政机构
历史沿革
新闻中心
综合新闻
通知公告
学术讲座
党建工会
党建动态
学习园地
党务指南
工会工作
师资队伍
教师名录
人才引进
客座教授
人才培养
本科生
研究生
MBA
同等学力
高级培训
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专家观点
智库中心
数据库
项目管理
国际合作
合作项目
通知公告
管理制度
博士后流动站
应用经济学流动站
企业工作站
校友服务
校友动态
毕业生相册
校友之家
办事指南
学生天地
学工动态
党团建设
学生社团
就业指导
规章制度
资料下载
新闻中心
综合新闻
通知公告
学术讲座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4年1月份在职职工工资医保扣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17
点击:
分享到:
各位老师:
我校自2014年1月参加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根据陕西省“当月缴费、次月享受”的规定,我校职工应从2013年12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因此,所有参保在职职工2014年1月份的工资中除了代扣本月的医保费(扣费基数暂按2013年标准)外,同时补扣了2013年12月份个人应缴医疗保费(扣费基数:基本工资低于2054元均按2054元计算,介于2054元与10270元之间的按实际金额计算,高于10270元的按10270元计算)。
特此说明。
人力资源部
2014.1.2
上一条:中国工商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201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
下一条:转发人力资源部关于医疗保险相关问题的公告
学校首页
数据库
建行金融科技菁英班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