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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本科教学材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11 点击: 分享到:

一.毕业设计材料

按照《毕业设计工作手册》归档要求:毕业论文文本、选题审核表、工作进展情况记录表、中期检查表,至少保存四年方可销毁。

 

二.试卷归档材料

根据学校教学文件要求:试题、答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成绩单、考场记录表、成绩分析表,至少保存四年方可销毁。

 

三.成绩校验单

根据学校教学文件要求,成绩校验单至少保存四年方可销毁。

 

四.生产实习材料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产实习工作实施办法》,生产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将参加生产实习学生的“任务书”、“生产实习日记”和“生产实习报告”等实习记录资料及实习指导教师所填写的“西安交通大学校外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报告表”、“分散式生产实习考核总结表”、实习单位的反馈意见(含西安交通大学生产实习鉴定表)以及各系(专业)的生产实习总结报告等保存完好,以备教学检查。上述资料保存期为五年。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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