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教学通知 - 正文

经济与金融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6-15 点击: 分享到: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关于2025级、2024级、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现就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各专业接收计划

说明: 不接收2023级学生转专业申请;2024级院外申请转入的学生需降至2025级对应专业就读,不接收2024级院内学生转专业申请;不接收留学生转专业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关于2025级、2024级、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中转专业基本条件及其他事项要求;

2在校就读期间无违纪记录;

3.经审查符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

三、审核程序与考核安排

(一)学生志愿填报

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7:00,学生根据专业兴趣和特长,依据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ehall.xjtu.edu.cn)”中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志愿一经提交,将不予更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笔试安排

1.时间地点

2026年7月22日至7月30日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会在教务处主页公布,请报名同学关注

2.笔试科目

院内学生:《高等数学II》

院外学生:《高等数学V》

(三)综合考查安排

综合考查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专业认知+综合素质考查,2026年7月22日至7月30日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会在教务处主页公布,请报名同学关注

结果公示安排

教务处预计于2026年7月31日至8月2日(具体时间以“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中的时间为准)在教务处官网(jwc.xjtu.edu.cn/)公示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三天。学生可在公示期向接收学院提交书面撤销转专业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撤销申请。公示结束,最终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公布。

四、录取规则

各专业根据申请学生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接收计划;同分情形下,优先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

院外学生录取时严格落实“应录尽录”原则:若报名人数超出接收计划数时择优录取,实际录取人数应为接收计划数;若报名人数低于接收计划时,对达到转专业接收要求的学生全部接收,对确实暂达不到专业接收要求的学生,学院为其提供预修机会。参与预修的学生需签订转专业预修协议,学生在一年内获得指定课程学分且达到目标要求的,于次年转专业期间办理学籍转入手续。若未达到目标要求的,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五、补修课程

凡经学校审核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按我院大学一年级教学计划,申请课程置换;无法置换的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咨询安排

曹老师、兴庆校区南一楼1014办公室、电话:029-82663675、邮箱:994485100@qq.com。

七、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书记、教学院长、副书记、系主任组成,全面负责本次转专业工作。学生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

学院工作小组监督邮箱:jjjiandu@xjtu.edu.cn,刘老师。

学校工作小组邮箱:anna831@xjtu.edu.cn,电话:82668305。


未尽事宜由经济与金融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首页 数据库 建行金融科技菁英班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