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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2025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6-04 点击: 分享到:

   一、专业选择范围

1.2025级在籍在校且未确定主修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专业选择。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

2.2025级港澳台学生、留学生、预科转入学生等,已确定主修专业,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二、时间安排

1.6月5日学院主页向学生公布专业选择实施方案。

2.6月10日9:00学生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查询各专业接收计划并启动志愿填报;6月15日18:00前学生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完成志愿填报。

3.6月24日18:00之前,学生在书院核对并确认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4.7月14日18:00之前,学生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核对培养方案中2025—2026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考核成绩。

5.7月17日16:00-7月19日16:00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结果公示。

三、专业选择程序

(一)专业接收计划

学院依据2025级参与专业选择总人数及各专业已招收学生数(预科生、留学生等),确定各专业接收计划,并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发布。

(二)专业宣传与咨询

专业宣传:学院通过专业导论课、教务开放日、校园开放日等渠道,分批开展8个本科专业宣传介绍。

专业选择咨询:6月10日-6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兴庆校区南一楼1014办公室,029-82663675,邮箱:994485100@qq.com。

(三)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学生根据个人学业兴趣,参考大类内8个备选专业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依次填报8个志愿;未按要求填报或提交者,系统在接收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为其随机分配专业。

(四)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

学生在书院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教务系统核对培养方案中2025—2026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成绩。核对无误的,应在系统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已核对无误。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智育成绩*9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10%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由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评定。智育成绩为培养方案中2025—2026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学分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同一课组中多修课程,按选课顺序取最早选课的课程参与计算;应修但未修的课程按零分计算;专业导论课、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不参与计算;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六)确定专业选择结果

专业选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遵从综合成绩”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和备选专业接收计划确定专业选择结果。

专业选择结果在教务系统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系统将自动完成学籍异动。

专业选择结束后,学生根据已选择专业的培养方案,按选课通知选下学期课程。

(七)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专业选择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书记、教学院长、副书记、系主任组成,全面负责本次专业选择工作。学生对专业选择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

学院专业选择工作监督小组邮箱:jjjiandu@xjtu.edu.cn,刘老师。

学校专业选择工作组邮箱:zhangzhen513@xjtu.edu.cn 029-82668373、anna831@xjtu.edu.cn电话:82668305。

未尽事宜由经济与金融学院专业选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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