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金融学院
推荐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
一、成绩的构成:德育成绩、智育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注:智育成绩是学生前三年内所有必修课程成绩(选修课不记分)。
二、成绩的计算:
第一步:
1. 智育成绩占60%;德育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30%。
2. 推荐保送研究生初选名额时,按照保送名额最多不超过 %进行差额筛选;
3. 推荐保送研究生初选时,按照初选总成绩(初选总成绩=智育成绩(学分成绩加权平均数)+德育成绩)进行排序,确定面试名单,向各专业学生公示。
第二步:
总分=智育成绩+德育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1. 智育成绩=前三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数)×60%;
2. 德育成绩=(学生干部分+奖励分+学科竞赛+科研类+文体分)×10%;
3. 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30%
在此基础上,经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上报学校名单,向全体学生上网公示。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