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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推荐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13 点击: 分享到:

经济与金融学院

推荐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

一、成绩的构成:德育成绩智育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注:智育成绩是学生前三年内所有必修课程成绩(选修课不记分)。

二、成绩的计算:

第一步:

1. 智育成绩占60%;德育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30%。

2. 推荐保送研究生初选名额时,按照保送名额最多不超过   %进行差额筛选;

3. 推荐保送研究生初选时,按照初选总成绩(初选总成绩=智育成绩(学分成绩加权平均数)+德育成绩)进行排序,确定面试名单,向各专业学生公示。

第二步:

总分=智育成绩+德育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1. 智育成绩=前三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数)×60%;

2. 德育成绩=(学生干部分+奖励分+学科竞赛+科研类+文体分)×10%;

3. 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30%

在此基础上,经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上报学校名单,向全体学生上网公示。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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