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本学期期终考试已进行了几天,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现将有关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各系应高度重视监考工作,加强监考过程的监督,以维护考试的严肃性。
1、明确监考职责与要求,监督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教师监考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准使用手机、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2、监考教师应严格考场纪律,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用品(如文曲星)等进入考场,并提醒学生:考试开始后桌面、座位上、抽屉内等处如有手机等禁带物品,则按考试作弊予以处理;如有文具盒(袋)、眼镜盒(袋)等,则按扣除该门课程5-20分处理。
3、监考教师应按时到岗,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发现学生作弊要及时处理,造成较严重影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学院本科教务办
2016年元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