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保证措施
一、 关于提高研究生课堂到课率的相关措施
1、 研究生教学秘书每一学年要对每门课程学生的上课请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2、 各专业系秘书要对本专业每学期开设的每门研究生专业课的学生上课情况随机抽查一次,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分别报院研究生教务及院主管研究生辅导员,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3、 研究生辅导员每一学年要对每门课程学生的上课请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4、 系主任、系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对本系研究生课程出勤情况进行一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5、 任课教师应严格课堂考勤。授课教师最少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2-4次以上的随机抽查,并将学生上课情况直接与考试成绩挂钩。按照学校规定,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课时的学生,或未完成教师要求的报告、作业、实验等,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6、 对于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等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学院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且不得参加学校的各项奖学金评选等。
二、 关于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措施
凡研究生课程考试采取小论文、作业的形式进行考核的,每学年随机抽取若干门课程对学生提交的小论文、作业要经过学术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对于重复率超出20%,该门课程的成绩按不合格计。
三、 学院每学期召开一次课程教学质量会议,评估学院教学质量,并制定提高教学质量的相关措施。
四、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并由经金学院负责解释。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