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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经金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时间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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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2011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对于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研究生学习时期要求必须保证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需要提交由实习单位或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实习报告,并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学分。因此,要求2011级应用型及专业硕士位研究生按照相关要求安排好自己的实践环节,特此通知。
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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