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专业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1级入校博士生;(2)2012年考核不及格博士生;(3)以前未参加中期考核博士生。
二、考核内容
参照《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考核时间
6月30日 下午14:00—18:00
四、考核地点
教学主楼七楼723
五、考核小组
组长: 樊秀峰
成员: 李国平 冯宗宪 袁晓玲 王增涛
秘书:李小红
六、提交材料 (一式5份)
1.中期考核评定表
2.成绩单
3.选题报告
4.中期进报告
5.公开发表成果复印件
(以上材料7月8日前交国贸系秘书)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20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