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学院学位分委员会2015年审议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按照研究生院的意见,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年审议批准学位工作时间安排,我院2015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时间调整如下,请各位导师和研究生据此安排学位申请事项,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日 期
项 目
经 办 人
负责事项
3月12日(周四)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究生教务人员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人员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3月13日(周五)
召开学院第一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3月16日(周一)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3月25日(周三)
第1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4月1日-4月4日
制作学位证书
学院研究生教务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4月14日前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6月4日(周四)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人员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人员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6月5日(周五)
召开学院第二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6月8日(周一)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6月17日(周三)
第2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6月22日-6月26日
制作学位证书
学院研究生教务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7月10日前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7月22日至24日
集中办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审批
答辩秘书、学院研究生教务
学院研究生教务
9月10日(周四)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人员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人员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9月11日(周五)
召开学院第三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9月14日(周一)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9月23日(周三)
第3次校学位委员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9月28日-30日
制作学位证书
学院研究生教务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10月15日前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12月3日(周四)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人员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人员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12月5日(周五)
召开学院第四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12月7日(周一)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12月16日(周三)
第4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12月21日-25日
制作学位证书
学院研究生教务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1月10日前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寒假前三天
集中办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审批
答辩秘书、学院研究生教务
学院研究生教务
说明:1、学院接受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审批时间为每周二、四全天
2、校学位办接受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审批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
3、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会及时在学院网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