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
为了鼓励硕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以及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院奖助金评定细则。
一、评定机构
学院设立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对学院奖助金评定工作进行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
二、 评定原则
1. 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在评定工作开始前,学院将评定原则与名额公示于学生。
3. 评定工作初步结束后,学院将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日,接收师生监督。
4. 公示期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定结果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
5. 学院设举报信箱gqjjy@mail.xjtu.edu.cn ;联系电话:82656851 受理人:郭清
三、 奖助金的组成与标准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的资金来源由学校预算安排经费和指导教师科研项目中的劳务费等组成。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和助研及助管岗位津贴构成。
国家奖助金基本标准见下表1表2。
奖助金基本标准(万元/月 ·生) 表1
【本标准自2014级新生开始执行】
学科类型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助研岗位津贴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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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
二等 |
一等 |
二等 |
经济学 |
6000 |
10000 |
8000 |
1200 |
17200 |
15200 |
备注:1.全体硕士研究生均需缴费; 2.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给长学制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不超过80%)。 |
奖助金基本标准(万元/月 ·生) 表2
【本标准适用于2012、2013级硕士研究生】
学科类型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助研岗位津贴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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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
二等 |
一等 |
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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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
6000 |
2000 |
1000 |
960 |
8960 |
7960 |
备注:1.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缴学费; 2.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全日制学生均须缴纳学费; 3.“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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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申请条件
申请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定;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精勤求学,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一. 评定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助金评定,以综合成绩为主要标准,综合成绩主要包括学习成绩与科研成绩,根据学校所给的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综合成绩的基本计分办法
综合成绩(100%)=课程学习成绩70%)+ 科研成绩(30%)
1) 学习成绩指参评硕士研究生所学全部课程的平均标准分成绩,课程学习至少应包括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全部学位课程。课程按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0分)计分。为便于比较,课程成绩采取以下计算方式进行排序。
平均标准分成绩=∑(每门课程的标准分成绩*学分数)/总学分数
其中:每门课程的标准分成绩=(原始成绩/该课程最高成绩)*100
2) 科研业绩
依据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学术评定办法(附件一),采取量化计算的办法进行评比。科研业绩的时限和范围: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已发表的科研成果、已获得的科研奖项等。
五、 发放与终止
奖助金由硕士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评,学校审定,财务处发放。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的资助年限不超过3年,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学业奖学金按学年发放;助研岗位津贴一般按月发放,也可以按学期发放。
在资助期限内,硕士研究生自结束学籍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奖助金。因违反校级校规,或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等受处分或处理期间,取消奖助金。出国或出境、休学期间,暂停发放奖助金,恢复学籍的次月起恢复发放奖助金,其中因病休学者,累计计算资助年限。
六、 评定时间
新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录取时确定学业奖学金。
每年10月对老生进行奖助金评定,具体时间见学院通知。
七、 其他事项
本评定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院奖助金评定委员。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4年9月5日
附件: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评定办法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研究生学术成果评定办法
为鼓励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积极参与科研活动,规范研究生科研成果等级,特制定本评定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学院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评比。
一、 期刊学术成果等级分为三类:
1. 一类期刊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院定科研奖励期刊(附件一)
2. 二类期刊为中国教育部委托南京大学制作的社会科学文献检索(当年收录CSSCI)。收录的刊物(CSSCI源期刊的认定以论文发表的刊物是否属当年CSSCI公布的源期刊目录为准,若当年CSSCI没有公布源期刊目录,就以CSSCI最近一次公布的源期刊目录为准);
3. 三类期刊为北京大学1200种中文核心期刊,以发表当年是否是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为准(最多计3篇)。
二、 报刊及综合类刊物学术成果:
报刊按照三类期刊分值计算(要求在理论版面发表);综合类刊物要求在经济栏目发表。
三、 论文集:
在国外公开发行的英文文集,按二类期刊计算;国内公开出版发行(有刊号)的论文集按三类期刊算。
四、 以书籍的形式公开出版的个人专著,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每万字计10分,其他的每章计1分。
五、 参与国家级人文社科基金及自然科学基金的课题按照批文或者论文、专著、结项报告等成果中有本人署名的计1分,参与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及自然科学基金的课题按照批文或者论文、专著、结项报告等成果中有本人署名的计0.7分,参与校级人文社科及自然科学基金的课题按照批文或者论文、专著、结项报告等成果中有本人署名的计0.5分(横向课题按校级课题对待)。参与经济类著作编写并公开出版发行的按参编章节每章计0.2分。参与科研活动并得到老师首肯的计0.1分(在书面成果的序言或者后记中提出感谢或说明的)。
六、 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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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作者 |
合 作 |
备 注 |
第一作者 |
其他作者 |
一类刊物 |
10分 |
6分 |
其他作者平分4分 |
见第八条第3点 |
二类刊物 |
4.5分 |
3分 |
其他作者平分1.5分 |
三类刊物 |
1 分 |
0.6分 |
其他作者平分0.4分 |
七、 参加考评的科研成果时间界定为:硕士研究生以评选前一年9月1日至评选当年8月31日止一周年为期。 博士研究生以入校至评选当年的8月31日为止。
八、 其他:
1. 各种科研成果必须正式公开发表,且必须提供原件;参与科研活动或者得到老师首肯的原件为准;
2. 各种科研成果的发表必须注明作者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3. 发表的成果如果是和导师共同完成的,导师不计算分数,其分数按排序分给其他学生作者;导师是第一作者的,学生视为第一作者,按其相应排序计分;导师是第一作者以外的,学生作者按照相应位置计算得分;和非本人导师共同发表的按合作成果计算,非本人导师不计算分数,其分数按排序分给其他学生作者。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1年5月17日
附件一
经济与金融学院院定科研奖励期刊
(一)国外权威期刊
1、一档国外权威期刊:
(1)Amer. Econ. Rev; (2)J.Polit. Econ;(3)Econometrica; (4)Quart. J. Econ;
(5)Rev. Econ. Stud; (6)Econ.J; (7)Rev. Econ. Statist; (8)J. Monet. Econ;
(9)J. Econ. Theory; (10)J.Public Econ; (11)J. Econ. Lit; (12)J. Econ. Perspect;
(13)Int. Econ. Rev ; (14)J. Econometrics;(15)Brookings Pap. Econ. Act
2、二档国外权威期刊:
英文SSCI源期刊
3、三档国外权威期刊:
英文SCI源期刊
(二) 国内权威期刊和其他奖励期刊:
1、一档权威期刊:A:《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
B:《管理世界》
2、二档权威期刊(中央级研究部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期刊):
《中国工业经济》、《财贸经济》、《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国际经济评论》、《世界经济》、《经济学家》、《经济学》(季刊)、《软件学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经济日报》理论版。
3、三档权威期刊(全国性知名专业学会会刊与知名学报):
《金融研究》、《财政研究》、《统计研究》、《国际贸易》、《经济学动态》、《当代经济科学》、《经济科学》、《南开经济研究》、《计算机学报》、《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经济管理》及用英文发表在Econlit、EI 源期刊上的论文
硕士奖助金评定的相关文件请上研究生院主页查看:
西交研〔2013〕2号
关于公布《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