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各系专业核心课、实践课及选修课考试或考查时间安排注意不要同校、院学位课考试时间安排发生冲突;
2、选课人数在10人以下的院学位专业课程,直接由授课教师安排考试,并严格执行考试制度;
3、学生必须持学生证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严格遵守学校试场纪律;
4、主考教师将学生选课考勤名单在该门课开考前20分钟交给监考人员,监考人员根据学生选课人数及学号安排座位;
5、以上安排请各系秘书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及学生。
院研究生教务办
2016.4.15
上一条:经金学院201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
下一条: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专家酬金等费用发放方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