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与金融学院2014级博士生中期考核的安排
各博士点专业所在系:
按照《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见附件一)的要求,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及实施
2014级及以前未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由专业所在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对于各专业人数较多(30人以上)的博士点,可根据情况将专家及学生分两组进行考核,但考核标准一定要统一,考核结果在各专业内统一排名。对于学生人数较少的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及数量经济学专业的中期考核,这三个专业可合并起来统一进行,由李国平教授统一负责。各博士点专业所在系聘请5位本专业的校内外专家(博士生导师)组成本专业本次考核的专家小组(考核时学生导师应回避)。
2、2012.2013级未参加考核或考核被跟踪的博士生必须按时参加本次考核,2012级不能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中期考核必须学生本人参加考核,若发现替考,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根据《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考核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导师对本次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进行考核(考核评定表见附件二)的阶段(6月10日—6月20日);并将考核评定后的全部材料报系秘书。
第二阶段:各专业考核小组对本次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进行考核阶段(6月21日—6月29日),考核学生须准备10分钟的PPT口头汇报材料,着重介绍课题的计划及进展情况。
7月1—5日各考核小组将参加考核的博士生的材料(见附件三)提交到各系。各系将审核整理后的材料于7月8日之前集中上交到院研究生教务办。
4、考核结果要以打分成绩(加权)由高向低排序(见附件五考核结果表),各系将考核小组专家签字的考核结果表于2016年7月8日前提交到院研究生教务办,电子版考核结果表请同时发到:lixiaohong@mail.xjtu.edu.cn。
5、各系于2016年6月16日前将专家考核小组人员名单及参加考核的博士生名单、时间、地点报院研究生教务办,并通知到每个参加考核的专家和博士生。博士生中期考核具体安排(见附件四)。
6、考核结束后请各系根据本次考核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并将电子版发到:lixiaohong@mail.xjtu.edu.cn。
二、主要考核的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参照《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一)。
三、上报研究生院时间
根据学校对本次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时间安排,学院要求本次各系各专业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在7月8日之前完成,学院将各专业的考核情况汇总,经学院考核委员会审核后于7月14日之前上报研究生院。(凡未参加考核的学生为跟踪对象)
另外:对于三年制及两年制硕士生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通过的须在本学期完成中期考核。(相关资料请参考上次考核的有关通知)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