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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2016年应用经济学高级人才培养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5-16 点击: 分享到: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6年应用经济学高级人才培养班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应用经济学高级人才培养班致力于培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具有严谨思想作风及较高综合素质,富有开拓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学员在应用经济学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能够熟读外文文献资料。

二、学习年限

实行课程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一至二年。

三、培养方式

第一年集中讲授经济管理类博士学位必修课,经济管理类博士学位选修课及其他学分可在二年内完成;

每年9月份开课,高级人才培养班每位学员配有导师指导。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类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学位课

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必修,注册后集中授课

2

经济学前沿(宏观、微观)

4

必修

3

计量经济学前沿

2

选修课

1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1

选修9学分以上(硕士学位选修课4学分注册后选)

2

管理学前沿

2

3

应用经济学研究程序与方法

2

/

在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选修课中选

4

学术讲座

/

学生本人公开讲座1次

1

必修

专业系列讲座

/

任选1个系列讲座,每年11月份开始上网查看学院系列讲座安排,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选听报告单

2

必修

五、授课方式

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历规定的学期内每月下旬选一周末集中授课三天。

具体时间见课表。

六、报名条件及所需资料

(1)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2)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七、培养经费

培养费根据培养协议规定收取;

八、结业后的继续深造

学员取得高级人才培养班结业证后,若愿意继续深造,可以根据学校《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注册、开展科学研究、撰写博士学位论文、申请博士学位,其费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九、集中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0至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5月24日至5月31日,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1:30

九、联系方式

单  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74号          

报名地址:经济与金融学院主楼714室     联系人:石老师

邮  箱:shilh@xjtu.edu.cn              电  话:029-8265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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