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办理延期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医学部、前沿院、金禾中心):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西交研〔2017〕90号)第九条规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3-5学年。当在校学习时间即将达到上限时,博士研究生如需延期,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最多可延长一学年。当在校学习时间达到上限时,或者延期期满时,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等形式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逾期者,学校将按期满退学进行处理。
2013年春季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将于2018年2月底达到在校学习时间的上限,请登陆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对未结束学籍(学生状态为“在校”或“在籍”)的2013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进行统计,并通知学生填写“博士研究生延期申请表”(见附件1),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学院签署意见后填写“博士研究生延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经主管院长和经办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18年1月8日前提交研究生院(研工部),电子版发至cxb@xjtu.edu.cn。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