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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2006级和200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的有关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09-03-06 点击: 分享到:
 为了抓好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环节,提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经
 
学院研究,针对2006级和2007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做出如下补充规
 
定:
 
          一、凡是申请在2009年6月份授予学位的2006级和2007级硕士研究生,在
 
2009年3月31日之前提交正式论文的电子版,否则授予学位的申请延期受理。
 
       二、在同意申请的2006级和2007级硕士研究生中抽出40%作为论文质量跟
 
踪对象,对其中50%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要求对学位论文进
 
行修改;对另外的50%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查或盲审。进行抽查的学位论文由
 
学院一组织答辩;进行盲审的学位论文根据盲审结果来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答
 
辩。
        三、同意申请的2006级和2007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应在2009
 
年5月20日至2009年6月10日期间进行,不能提前组织答辩。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0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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