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24日—3月28日 学院确定各专业班级数及各专业人数
2、3月29日—4月1日 学院公布分流规定及各专业人数,
3、各系于4月2日(周三)晚7时在东配三层报告厅进行专业介绍。
4.4月4日至4月7日,学生按照学院统一设计的表格和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填报志愿,并务必由班主
任签名后在8日上午上报学院(电子版、纸介质,纸介质必须由个人填写并签名)。
5、4月4日—4月14日教务办负责提供学生前三学期的学期学分成绩,学生由班主任负责,以班为单
位平均计算每位学生三学期所必修课的学期学分成绩。
6.4月15日-18日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和相关要求进行录取,并上报学院。
7.4月21日学院协调、核准、公示,上报教务处备案。
经济金融学院
0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