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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2007-2008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8-06-04 点击: 分享到:
各位老师:
     
       本学课程教学工作即将结束,现对本学期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院内选修课程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第十六周及十六周前结课的专业选修、跨专业选修及全校选修课程由代课老
 
师自行安排在第十七周至十九周进行考试,具体时间由主讲教师确定,考试时间确定后,主讲教师于6
 
月13日前到系秘书处填写《选修课程考试登记表》,各系秘书于6月16日将《选修课程考试登记表》交
 
本科秘书处,由院统一安排考试地点。
 
         2、监考老师的选派:由系秘书选派监考老师,要求小教室不少于两名监考老师,大教室不少于三

名监考老师, 第一监考必须由老师担任。
 
        3、考试形式:所有课程原则上要求闭卷考试,个别课程确需采用其它形式考试,必须由主讲老师
 
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必修课程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与地点:在第十六周及十六周后结课的必修课程,由学校及学院统一安排在第二十
 
周、第二十一周进行考试。
 
         2、监考老师的选派:由系秘书选派监考老师,要求小教室不少于两名监考老师,大教室不少于三
 
名监考老师,并要求监考必须由老师担任。
 
        3、考试形式:所有课程原则上要求闭卷考试,个别课程确需采用其它形式考试,必须由主讲老师
 
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命题要求: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开设的相同名称、相同学分的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时间
 
考试,试题除全校选修课外,一律命A、B两套试题,并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题应提前一周在教务
 
 处(医学校区办公楼一楼)冯琪老师处办理印题事宜。
 
         2、监考要求:监考老师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主监考将试题分发到各个考场,监考教师应做好考
 
试前的准备工作,(座次按学号写在黑板上、宣读考试纪律、检查学生证件、督促学生将书包、文具
 
盒、眼镜盒等物品集中存放),监考老师按学院要求配戴监考牌,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成绩要求: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网上传送成绩工作,所开课程考试成绩效验单一式两份,经
 
任课教师签名后,一份用于装订试卷、另一份交本科教务办存档;我院给外学院所开课程考试成绩效验
 
单一式三份,经任课教师签名后,一份用于装订试卷,另两份交本科教务办。
 
        4、试卷装订:试卷保存按照学院规范管理的要求进行装订,试卷要按照学生成绩单的顺序排列
 
好,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西安交通大学考试试卷及成绩”的封面和封底,在封面的背面指定位置粘贴
 
该门课程的“西安交通大学考场记录表”及“西安交通大学课程学生成绩单”,同时将标准答案与评分
 
标准、试卷分析、直方图、违纪记录表、试题及该班学生答卷按照要求装订成册。
 
         5、表格领取:打印试题所需填写的《西安交通大学试题审批登记表》、考试所需的《西安交通大
 
学监考老师守则》、《西安交通大学考场规则》、《西安交通大学考场记录表》、《西安交通大学试场
 
违纪记录单》等,请各位老师在本科教务办领取;试题分析表请各位老师在教务处主页的教师服务栏目
 
下载。
 
注:1、《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考核办法》、《经济与金融学院本科考试命题管理规定》、《经济与金融
 
学院阅卷工作实施细则》、《经济与金融学院试卷装订细则》等文件在学院网页科技动态和本科教务栏
 
目中都有,望老师们查看。
 
        2、本学期由学院安排的课程名称附表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随后通知。
 
        3、《选修课程考试登记表》附表2在系秘书处。
 
 
 
 
 
本科教务办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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