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本科生国际交流,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备案,最终评出3名本科生获得赴国外交流学习资助资格,具体名单如下(公示期:2023年4月5日-4月7日):
另外,请各位同学注意:在校期间只能接受一次学校资助,不允许重复享受资助,获资助资格有效期一年,过期未使用不得再次申报。重复资助按违纪处理,请注意阅读学校出国留学资助条例。
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29-82656911
经金学院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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