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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2015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

2018年09月10日 18:53  点击:[]


一、总成绩的构成

总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智育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书院评定,其所占比例为总成绩的10%,智育部分的成绩由学院核算,其所占比例为60%,综合面试成绩由系组织评定,其所占比例为30%

智育成绩是学生前三年内培养方案所有必修课成绩,选修课不计分;学生在国内、国(境)外交流访学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以及取得的学分不计入智育成绩的核算,但应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资格;获得学科/科技竞赛奖项的学生,按《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西交教〔201640号)政策加分,其智育部分的成绩按加分标准加分后,其德育部分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再加分。

二、   成绩的计算

第一步:计算初选总成绩,确定初选学生名单

1. 确定推免生初选学生时,按照推免生名额最多不超过120%进行差额筛选;

2. 推免生初选时,按照初选总成绩(初选总成绩=智育成绩+德育成绩)进行排序,确定面试名单,向各专业学生公示。

第二步:计算总成绩,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总成绩=智育成绩+德育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1.智育成绩=【前三学年培养方案内必修课程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数)+学科竞赛(A类和B类项目)规定加分】×60%;

2.德育成绩=【学生干部分+奖励分+学科/科技竞赛(C类项目)分+科研分+文体分】×10%;

3.  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果,经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在全院公示。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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