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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参选资格审查办法

2016年09月12日 16:16  点击:[]


经济与金融学院

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

硕士学位参选资格审查办法

 

第一条  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参选资格学院成立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第二条  推免生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尊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修完培养方案中前三个学年 (五年制为前四个学年)的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其中经一次补考或一次重修考试后及格的课程门数不超过一门,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按“60分”计算。

4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我校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外语类专业学生应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三条  推荐办法
     1、学院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和学生所在书院的院务主任以及各相关系(所)主任参加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各类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推荐和接收工作,拟定推免生名单(包括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等)。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院首先根据推荐条件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再对初选学生组织综合面试后评定出总成绩;最后根据总成绩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天。
    2、今年推免生不分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统一排名,推免生按个人意愿提出申请,获得学术型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申请硕博连读或直博,获得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学生按专业领域申报(参照研招网《2017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目录》)。

3、在同等条件下,申报学术型硕博连读的推免生优先考虑。

第四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具备免试参选资格:

1、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院、学校要严格审查,学生有关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2、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可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3、获得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项的学生按《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执行。

第五条  经核实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生的推荐资格或入学资格:

1、推荐前或后受到校纪处分者。

2、2017年8月前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3、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4、弄虚作假、所提供的成绩或其它申报材料不实者。

5、思想、政治、品质不合格者。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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