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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12月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2016年02月26日 14:46  点击:[]


各学院、职继学院、城市学院、学生各班级: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将于2015年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9时举行;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将于2015年12月19日(星期六)下午3时举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城市学院、职业技术暨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201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及2015级英语A级班(东区:3字打头的班级;西区:13字打头的班级)、ACCA、宗濂班学生可报考四级考试;

2、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者,方可报考CET6;

3、我校不接收外校学生及我校已毕业学生的考试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2日—9月24日

三、报名地点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研究生在所属学院教学秘书处,职继学院学生在职继学院报名,城市学院学生在城市学院报名。

四、报名费

在校生(含延长学制学生)、研究生英语四级13元/人,英语六级15元/人;其他类别学生英语四级40元/人,英语六级45元/人。

五、报名方式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必须于9月22日上午8:00—9月24日下午24:00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师生端”中进行报名(研究生院、职继学院、城市学院的考生除外)。

本次考试,普通本科生将统一采用校园一卡通照片,故不再组织学生照相,学生也不需要交个人数码像片。请学生在登录考试报名界面后仔细核对个人的照片,若有问题须向学院教务办说明,并提供个人数码像片信息。

请各班班长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二)和报名费交给所属学院(研究生需交数码像片信息)。各学院应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教务端”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请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将报名人数统计表和报名费收据(报名费交财务处CET专用账户)一并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办理。

2、研究生院、职继学院、城市学院学生

考试报名仍采取传统报名方式进行。请考生按照“CET照片采集标准”自行采集图像信息,采集标准见附件一。

请各班班长于9月24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表、数码像片信息和报名费交给所在学院。各学院应准确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及数码像片信息(报名信息中的身份证号与照片文件名称须一致),经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和数码像片信息同报名费收据(报名费交财务处CET专用账户)一并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办理。

六、考试注意事项

1、CET4、CET6取得425分以上成绩的考生,不得重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2、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信息更正和补报名。

3、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严格审查报名资格。若发现有重复报考者,通报考生及所在学院。

4、在校学生必须随本班集体报名,严禁跨学院、跨校考试,若有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废。

5、凡入学前已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学生,入学后必须重新报考。

6、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各种理由的信息更正,因此,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7、数码像片信息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考生身份证号码。

8、本次考试,全国大学CET4、6考办不提供CET考试专用铅笔,请考生准备好考试用的2B铅笔。

七、其他说明

1、因中文词库不全而无法打全姓名,在姓名处输入“XXX”,并另附说明注明学号与姓名。

2、因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误导致报名无效、准考证及成绩单相应错误,概由本人负责。

3、各学院将汇总的报名信息上交教务处后,教务处将会打印信息核对表,请同学们认真核对并签字。

4、准考证不得相互转让。

附件:

2015年12月CET考试报名表在通知附近里下载

                                                         教务处      

                                                     2015年9月21

各班: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必须于月9月22日上午8:00—9月24日下午24:00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师生端”中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普通本科生将统一采用校园一卡通照片,故不再组织学生照相,学生也不需要交个人数码像片。请学生在登录考试报名界面后仔细核对个人的照片,若有问题须向学院教务办说明,并提供个人数码像片信息,逾期不再办理。

请各班班长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二)和报名费交给学院本科教务办。

切记: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其它要求严格按照学校通知执行。

学院教务办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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