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金融学院接收2005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2006年05月12日 00:00 点击:[]
根据西交教[2006]23号文件《关于2005级本科生转院、系(专业)的通知》精神,结合经济与金融学院经济类专业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05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1、本校2005级在册本科生,且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2、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高等数学成绩80分以上;
3、具备良好的英语基础、计算机基础;
4、在校就读期间无违纪记录;
5、经面试符合我院专业要求。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1、考核内容:经济类相关基础知识
2、考核方式:取以往学习成绩与我院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计划接收人数及接收专业
1、按照经济大类接收转专业学生。
2、在第四学期,转入学生与我院05级在读学生一同在经济类专业中双向选择专业。
3、经济类专业包括:金融学、金融学(金融信息工程方向)、国际经济与国际贸易、电子商务、贸易经济、经济学、经济学(公司投融资与资本运作方向)、统计学、财政学
4、计划接收人数: 14 人
四、申请者须提交相关材料
1、提交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务专用章)一份;
2、个人简介一份(个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五、审核程序
1、审核申请者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2、由学院统一组织综合面试;
3、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4、待第二学期成绩揭晓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本学期有课程不及格者,或学期学分成绩低于70分,高等数学成绩低于8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5、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转入经济类学习。
六、咨询时间
5月15-16日下午3:00-5:00
七、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82656911 信箱:
jnliu@mail.xjtu
八、考核面试时间:暂定5月29日下午2:30
九、面试地点:财经校区行政楼六楼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06年5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06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专项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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