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的通知
西交研〔2017〕22号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建设,践行“四个统一、四个坚持不懈”,树立为人师表典范。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西交研〔2017〕1号)(附件一),在全校广泛开展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以下简称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活动。
一、活动内容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文件的要求,在全校一线研究生教育工作者中推选一批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展示我校研究生导师和团队的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引领和带动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活动进度安排
此次活动自2017年3月启动,9月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1、宣传推荐阶段。各学院要认真学习《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掌握文件要求,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研究生、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团队积极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其中,研究生联名推荐由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组织,基层单位推荐由系、所、中心、实验室组织。在研究生联名推荐和基层单位推荐基础上,学院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参加学校评选的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会议需邀请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参加并充分听取意见,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学院推荐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大于1名(个)时,至少有1名(个)为研究生联名推荐。
2、初审阶段。学校成立由研究生院、宣传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评选活动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审查各学院上报导师、导师团队的材料,并在全校进行公开展示。
3、专家评审阶段。联合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推荐人、推荐基层单位代表介绍事迹和推荐理由或参评导师、导师团队现场自主陈述介绍优秀经验,专家组根据现场介绍,评选产生候选优秀导师不超过10名,候选优秀导师团队不超过5个。
4、审定公布阶段。联合工作小组将获得候选资格的导师和导师团队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后公布。
5、表彰宣传阶段。根据学校整体安排,进行获评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颁奖表彰。对于评选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研究生院、宣传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获评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优秀事迹推广,进一步发挥优秀人物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全校营造育人新风。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按时报送。2017年4月30日前将材料《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二)、《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三)、优秀事迹材料(形式不限,VCR、照片、文字资料等均可),推荐导师、导师团队照片,纸质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2、各学院要积极发动研究生教育一线导师、导师团队和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严格遵守评选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并取消优秀评选资格。
四、联系人:徐渭 研究生院学位办,电话:82664417,颜佳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话:82663625,联系邮箱:学位办邮箱,xwb@mail.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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