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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和“专业实践优秀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年05月12日 16:24  点击:[]


关于开展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和“专业实践优秀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 

“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和“专业实践优秀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为推动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强化研究生专业实践意识,总结研究生专业实践经验,根据《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西交研〔2015〕21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评优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凡2016年4月30日之前已完成专业实践且目前尚未毕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可参与评选。本次评优活动全校范围内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0名(其中含医学部3名),只进行个人优秀评选,不接受集体优秀评选。

2、研究生所开展的专业实践与个人专业学位类型密切相关,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均在校外配备有实践指导人员的企事业单位进行。

3、专业实践成果突出,如解决行(企)业实际难题、获得专利、研制出产品或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等。具有详尽、完整的专业实践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并经校内导师和校外指导人员签字认可。

(二)“专业实践优秀导师” 评选条件

1、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是单位的业务骨干,熟悉行业概况与相关法律法规,且作风正派,热心教育与人才培养工作。

2、指导专业实践研究生有责任心,取得突出成绩。

二、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活动只针对专业实践个人,暂不接受团队报名。由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等三个环节组成。申请者需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报送个人所属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初步审核后,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二)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实践优秀导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三)并报送研究生院。对各院上报的材料,研究生院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初选名单,必要时进行答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最终确定。

2、本次评选活动的初评细则由各学院根据所涵盖专业学位情况自行制定实施,各学院在报送名单时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供学校组织的专家组复审评定时参考。考虑到医学专业的特殊性和招生数量占比,医学部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由医学部直接评选认定,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不超过3名,名单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即可。

3、本次评选活动中,研究生对所属学院初次申报的名额不进行限制,各院评定后请按不高于初次申报数50%的比例推荐给学校。初次申报总人数不足3人的学院,经学院评审通过的,可全部推荐。

4、对于获得“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的研究生,其符合条件的校外单位指导人员,自然获得“专业实践优秀导师”荣誉称号。

5、各学院应严把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做到实事求是、宁缺毋滥。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作为学术不端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以相应处理。

三、表彰奖励

对于评审结果优秀的学生,将授予 “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对于获得上述称号学生的校外指导人员,将授予“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实践优秀导师”荣誉称号。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于2016年6月10日前完成本学院“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的初评工作,并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与实践基地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时请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 系 人:张俊峰,郭炜        联系电话:82665737;82668713

         电子邮箱:zyxw@mail.xjtu.edu.cn   办公地址:教学主楼E座1310室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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