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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2016年接收外校推免生实施细则

2015年09月22日 14:42  点击:[]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经济与金融学院2016年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院长、院领导、系主任及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早 

副组长:冯根福   宋丽颖  魏玮  严明义

成员:李 成(崔建军)、杨秀云、樊秀峰 、吴诣民、邓晓兰、张倩肖、        

      张成虎、 魏修建、 吕 革 、 周建伦

秘书:蒲晓利

二、申请条件

1.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及违纪行为记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所在学校为“985”院校;

4.所在学校为“211工程”院校,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10%;

(注:1、2条为必备条件,3、4条满足其一即可)。

5. 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三、申请材料

1. 推免生个人简历

2.《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 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4.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5.在校期间,如获得过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请提供相应复印件或证明。

6 .其他申请材料后续将另行通知。

四、申请、接收办法

1.申请同学请于2014年9月27日前将本办法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快递(或送)达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 74 号,西安交大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蒲老师收,029-82656906。

2.申请材料经学院初审后,将于9月27日安排申请人面试

3.9月27日后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者,另行安排面试时间。接收和确认参见西交研[2015]79 号文件 《西安交通大学 2016 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五、推免生的注册报名

1.注册、提交基本信息:凡申请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按教育部通知的时间,9月28日开始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上传本人照片。

2.报名: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按要求填报其它信息,备注字段上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等,并填写获奖、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证明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信息。

3.申请者应对上述报考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4. 推免生在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六、预录取与正式录取

 面试通过者,学院向申请人发送面试合格证,申请人须关注“推免服务系统”,24小时内回应接收预录取,接收者即被我院正式录取为2016年硕士研究生,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七、其它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保证不再办理出国手续,不再列入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2.如在2016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学子积极申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4号西安交大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710061

电话:029- 82656906  蒲老师

附件: 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uploadfile/file/20140911/20140911155221_62151.docx

 

 

 

 

经济与金融学院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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