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西交研[2014]14号文件精神及招生指标分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事项布置如下:
2014年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共计 193人。
一、根据学校精神,结合我院初试成绩总体情况,学院确定我院学术型复试分数线为:政治50分,英语50分,数学80分,专业课80分,总分355;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为:政治50分,英语50分,数学80分,专业课80分,总分355。
凡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并分别符合我院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具有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复试资格。
请上线考生按时间表与所报考专业确认本人有关信息,各专业联系电话见后。请考生密切关注经济与金融学院网站。我院会及时公布或更新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孙早 秘书:杨燕荣
副组长:冯根福 张文科 魏玮 严明义 宋丽颖
成员:李成(金融学)杨秀云(产业经济)樊秀峰 (国贸、区域经济)吴诣民(统计、数量经济)邓晓兰(财政学)张倩肖(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张成虎(金融信息)魏修建(电子商务)吕革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协调仲裁工作,并依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录取原则;建立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纪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三、各专业必须按照学院所下指标进行复试。复试前,学专业应根据复试名单、考生信息库等资料,委派专人审查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2013年11月9日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见附件3),并保留往届考生毕业证复印件,同时在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上签字。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及复试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分别为50%。
复试分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70%、笔试30%)、综合面试。按百分制计算三项分别占40%,30%,30%。复试笔试科目严格按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考试。
五、推免生、保返生不参加复试,也不参加调剂。推免生需在复试结束后与其他考生一起,与各专业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六、学院鼓励选拔学术型推免生和统考生中综合排名前30%的具有较好培养前途的学生作为长学制研究生培养,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博士计划的80%,指导教师一般应为博士生指导教师。2018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导师不得招收长学制研究生。
七、复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应届为学生证)原件参加考试。各专业安排专人负责核查考生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八、考生可根据学院公布的各专业招生指标自愿调剂,并按调剂后的专业进行笔试与面试。
凡第一志愿报考经金学院且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调剂原则为:报考学术型(含学术型内的应用型方向)的考生,可在各个专业间申请调剂;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在院内专业学位的各个专业间进行调剂。
调剂时间为3月24日,请申请人到学院114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调剂申请表。未提出书面调剂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学院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不接受第一志愿为非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调剂。
九、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解释。咨询电话: 82656906
十、各专业办公地点:经济与金融学院综合事务办(129房间)。咨询电话:金融学、金融工程:82657096;联系人:柳老师 产业经济学、西方经济学:82656429;联系人:武老师 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财政学:82657095;联系人:李老师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