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3〕16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面试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
材料评议成绩与专业考核两项成绩加总达到99分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 面试时间
4月30日(周二)上午,具体请等待QQ群内进一步通知。
三、 面试地点
雁塔校区财经主楼,具体请等待QQ群内进一步通知。
四、 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由学院成立的专家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博士“申请-考核”制综合面试评分表中的项目进行评分,此环节占总考核成绩的40%。每位考生考核30分钟,其中要求考生准备不超过20分钟的PPT向专家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约10分钟。主要汇报内容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
(2)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3)科研计划报告,要求对撰写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报告。
专家根据考生的汇报情况,对考生的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科研素质、心理状况、英语口语及听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百分制给出分数。每位考生在本组的得分是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数。
五、总考核成绩(百分制)计算
总考核成绩=材料评议成绩﹡30%+专业考核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六、录取
考生系统报考导师为意向导师,根据考生总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学院先进行预录取(合格学生被授予预录资格)。学院预录取后,按照一定的排队机制,由有招生计划名额的导师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选择匹配成功后进行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后,上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加试,未通过政治理论加试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部、中心)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2656906 高老师
申诉监督渠道:
学院监督电话:029-82656641
学院监督邮箱:liuxiaoxi@xjtu.edu.cn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