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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学院学位分委员会2018年审议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2018年01月14日 09:39  点击:[]


经金学院学位分委员会2018年审议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按照研究生院的意见,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年审议批准学位工作时间安排,我院2018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项     目

经 办 人

  负责事项

3月5日(周一)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人员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37日(周三)

召开学院第一次学位分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3月12日(周一)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3月20日(周二)

第1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3月25日后

办理学位证书

学院研究生教务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4月15日前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5月28日(周一)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531日(周四)

召开学院第二次学位分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6月4日(周一)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6月12日(周二)

第2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6月17日后

办理学位证书

学院研究生教务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7月10日前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9月3日(周一)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96日(周四)

召开学院第三次学位分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9月10日(周一)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9月18日(周二)

第3次校学位委员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9月23日后

办理学位证书

学院研究生教务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10月15日前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11月26日(周一)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并接收上会材料

1129日(周四)

召开学院第四次学位分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12月3日(周一)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12月11日(周二)

第4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12月16日后

办理学位证书

学院研究生教务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19年1月10日前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系教学秘书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注:

 1、学院接受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审批时间为上班时间的每周二、四全天;

 2、校学位办接受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审批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

 3、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会及时在学院网页及宣传栏通知;                 

 4、请各位研究生根据此安排提前进行学位申请,过期不候。

 

 

 

                                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2018年1月12日

   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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